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

未雨綢繆因應大陸商品全面開放進口

工商時報  2009.04.24

社論-未雨綢繆因應大陸商品全面開放進口

本報訊

     將來兩岸簽署「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FA)時,雙方如仍要維持世界貿易組織(WTO)對等會員體的關係,那麼,我方現時即應對大陸商品的全面開放銷台,儘早未雨綢繆。

     台灣市場之終將對大陸商品「門戶洞開」,日前又有了最新發展。即在「博鰲論壇」場合,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當著我方代表錢復的面說,希望台灣為大陸商品入台開放市場。雖然,溫家寶這次對兩岸經貿發展,所提出的是「一攬子」、綜合配套的多項想法,其中也包括一些「惠台」項目,如協助台商開拓大陸市場、增加陸客赴台旅遊等,但他為大陸商品的「試敲」台灣市場大門,乃是我方最缺乏因應政策規劃的部份,是以最讓人關切與憂慮。

     事實上,大陸當局就商品擴大銷台所展開的攻勢,這並非第一波。早在今年1月,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來台參加一項研討會時,就針對台灣仍禁止大陸2,194項商品進口之事,作了公開評論,進而主張台灣應全面開放大陸商品進口。

     由此可見,為大陸商品全面打開台灣市場大門,已是大陸官方上上下下的既定政策。而其對我方的明確訴求,已多次正式傳達到我政府當局的耳目中。只是,我們並不清楚,我方目前的盤算是如何,還有,未來對此的抗壓能力,究竟有多少。

     截至目前為止,我方對兩岸經貿政策的規劃,仍植基於「以台灣為主」,並認為兩岸是特殊關係,大陸對台灣會採取特別優惠,不會斤斤計較。如陸委會最近印發給社會各界的ECFA宣傳資料,即明白寫著:「ECFA涉及雙邊市場開放,但政府不會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;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;對弱勢產業也會爭取足夠的調適期,而且會透過協商建立有效的防衛機制,讓傳統產業不致受到進口產品的傷害。」其言下之意,是現行禁止兩千多項大陸商品進口的法規架構,在ECFA簽署後,於可預見的未來期間內,都不會因受到衝擊而改變。

     這樣的打算,在不涉及WTO規章的情況下,是可以發生實質作用的。但若牽扯到WTO的因素,它的實效就要打折扣。為何要強調WTO因素呢?因為我方當局在研議ECFA的過程中,仍希望在其中援用WTO的精神,也就是不排除兩岸雙方均為WTO會員體的關係格局。上述的陸委會ECFA宣傳資料中,所提到的「防衛機制」,就引自WTO規章的精神。

     講到WTO因素,最值得重視的,乃是WTO規章中另一個「互相給予最惠國待遇」原則,也就是會員體相互開放市場。將來大陸如要打開其商品銷台之市場,只要強調這一條原則,我方的應對就會很吃力。關鍵是,大陸會不會這樣做呢?以當前兩岸愈來愈融洽的互動關係來看,大陸當局應不會急著打這張牌。但是,從另一個角度看,別忘了大陸現在正在大步推進市場經濟體制,在此體制下,大陸企業要自負盈虧、自我圖存,自然會動起「產品擴大銷台」的腦筋,並對大陸當局形成壓力,屆時,大陸當局非得就開放台灣市場問題,來和我方當局談判不可。對此,我方準備好了嗎?

     總的來看,目前兩岸經貿關係的核心問題,並不止於ECFA如何簽署,而是怎麼妥善處理ECFA和WTO的關係。如果WTO對ECFA的影響成分較小,那我方可以持續強調兩岸雙方的特殊關係,不斷爭取大陸的「惠台」政策。反之,若我方仍對WTO成員的身分念茲在茲、非常在意,那就要及早著手,因應大陸商品銷台之全面開放。

     為萬全之計,提前因應大陸商品全面開放銷台之擘劃,應較為上乘。而其最佳策略,則是儘速促成台灣產業的全面轉型升級,並加速推進台灣經濟的國際化,使我方當局擁有與大陸對等談判、追求雙贏的籌碼與空間。

     關於這方面,本次我方參加「博鰲論壇」之代表錢復,在該會上有言:「兩岸不是我們單方面向大陸要求,台灣也可提供大陸一定幫助」,其話中充滿了「對等」、「相互」的自信。善哉斯言!但在自信的背後,也要具備足夠的實力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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